【财富天问】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
中国社会中对财产权的漠视与哄抢现象的批判 #
概述 #
本音频内容深刻剖析了当前中国社会中普遍存在的对私有财产神圣性的淡漠和践踏现象。演讲者通过列举一系列令人震惊的真实案例,如高速公路货车侧翻后村民们热火朝天地哄抢货物(包括苹果、橘子、荔枝等),甚至不惜以身试险去抢夺泄漏的柴油或辣椒酱,生动地揭示了这种社会病态。演讲者指出,在这些哄抢行为中,参与者往往将此视为一种“光荣”之事,这与西方发达国家的观念形成鲜明对比。尽管中国法律对财产侵害行为(如聚众哄抢、侵占等)有明确且完善的规定,但现实是,国民性问题和法律执行力的缺失使得这些法律条文形同虚设。演讲者认为,要杜绝此类现象,关键在于从根源上改变国民性,树立“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观念。此外,通过分析吴英案等案例,还进一步揭示了在特定社会环境下,对个人财富的处置过程可能存在的不公和漠视。
主要话题 #
- 财产神圣性缺失
- 社会哄抢现象批判
- 法律执行与国民性问题
核心要点 #
- 中国社会存在普遍的践踏他人财产权的现象,表现为高速公路事故后的大规模哄抢。
- 尽管法律条文对侵犯财产有明确规定,但国民心态和执法力度不足是主要障碍。
- 演讲者强调,解决问题的根本在于改变国民性,树立对私有财产不可侵犯的观念。
- 吴英案等案例展示了在社会压力下,个人财富处置过程可能存在的争议和不公。
金句 #
“中国人不仅不对财产的神圣权啊有一丝一毫的捍卫心,反而对践踏财产权的时候,相反是嘻嘻哈哈啊,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要杜绝抢劫,还是要在根子上改变中国的国民性,树立起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概念。”
完整内容 #
大家好,我是陪我APP创始人孙宇晨,我想邀你一起与我踏上财富自由革命之路,我希望在财富自由的另一边等着你。其实中国人对财产权的神圣这个认识真的是非常淡漠的,而且时常集体去践踏别人的财产权,这样的例子数不胜数。
对这个现象印象感受最深的恐怕就是跑高速的货车司机了。跑高速的货车司机,你一定要确保你的车子啊,在路上千万不能坏。如果你的车子在半路出了故障或者发生了侧翻,那对不起,这车祸十有八九是保不住了。十里八乡的吃瓜群众们会一个个恨不得脚踩风火轮赶来哄抢,就像解放前八路军抢鬼子的物资车一样热情高涨。
我们给大家讲几个典型的例子。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三号,河南焦桐高速泌阳段有一辆大货车侧翻,二十吨苹果散落后,当地村民一波接一波的赶来,而且奔走相告啊。货主一开始以为老百姓是过来帮忙的,没想到他们一个接一个打电话叫人来,都是过来抢货的。
现场居然有一位老大爷用拖拉机载了一车潇洒而去,最后在警察的追缴下,车主呢一共收到了两千六百八十块钱的退赔款,可能这个退赔款连运费都抵不上啊,基本上被抢完了。
二零一四年一月四号,在兰州一辆满载橘子的大货车不幸发生侧翻,一车橘子几乎全部散落在路上及匝道下方的农田里,近百村民提着各种袋子在路边哄抢橘子,场面一度失控,甚至有警察鸣枪示警,也无法阻止,这基本连命都不要了,也要把橘子抢了。
凡是货物,中国人就没有不抢,像水果、蔬菜、米面、粮油、生禽、鲜畜、酒类、饮料啊,这些人抢还可以理解,但是甚至连泄漏的柴油、燃烧的棉花、满地的辣椒酱也有人去抢,甚至不惜以身试险。
二零一三年六月四号,河南京港澳驻马店发生多起交通事故,造成九人死亡啊。大家可能对有没有人死亡根本不在乎啊,现场的村民趁火打劫,哄抢一辆货车上的荔枝。同年呢二月十九号,沪陕高路上发生车祸,事故货车装载的洗发水的日用品散落,也遭到居民哄抢。
结果这还发生了悲剧,居民在抢货物时被后来汽车给撞死。
我们刚才给大家举的这些例子啊,都是我们时常看到的一些社会新闻,而且大家放心,现在每天在中国大地上都有几百甚至上千起车祸,每天都在发生,而这些车祸中啊,有不少啊就是在高速公路上发生的这样的事情。所以呢,我们可以预测,现在每天在中国大地上都有几百起这样的哄抢正在发生啊,并不是说这我们给大家讲的这是历史,这就是活生生的现实与未来啊,这都是正在发生的事情,甚至有不少人因为哄抢丢掉了性命也在所不惜。
这些哄抢的村民眼中,抢劫不仅不犯法,相反是一种非常光荣的事情。一名参与哄抢酸奶的大叔啊,面对记者采访,欢喜地回答道:“我们全村都抢了,你不抢就是个傻子。”大叔说完之后啊,胸前的红领巾更加鲜艳了。
像这种事情,我个人认为如果拿到国外去,在外国人看来啊,可能是匪夷所思的啊,几乎无法想象。如果把这件事告诉外国人,尤其是我们刚才讲的欧美等发达国家,他们都会目瞪口呆。中国人不仅不对财产的神圣权啊有一丝一毫的捍卫心,反而对践踏财产权的时候,相反是嘻嘻哈哈啊,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在道德上根本就没有神圣的感觉。
这种起源的现象,我本质认为是中国国民性和道德性的问题,甚至和法律都没有很大关系。实际上,对于趁火打劫的行为,中国的法律规定是相当明确的,我可以给大家念一念。我国刑法规定,聚众哄抢公司财物,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对首要分子积极参加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民法通则七十五条第二款也规定,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其他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
第一百一十七款也规定,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应当立刻恢复原状或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也应当赔偿损失。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也明确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日或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所以我们大家可以看到,法律条文已经规定的非常明确,可能甚至比一些欧美国家规定的还要完善。但大家也要知道,如果国民本身就不把法律当回事儿的话,其实法律的执行空间也大大受限。这就有点像我们大家上学的时候,班级班干部制定的班规,班规的规定往往是一回事儿,但同学们认不认同班规是一回事儿,具体老师和班干部能不能把班规执行下去又是一回事儿。
所以说,如果中国人能够像刚才这样把上面三点都做到了啊,首先我们对财富有一个很好的保护的规定,如果大家又非常认同这个规定,同时执法者又能把这些规定很好的执行下去,我相信中国的穷人其实是可以致富的,富人也能够富得过三代。但现实情况是,中国人顶多做到第一点啊,就是把保护财产权写进了法律条文。但是,首先一整个国家和整个社会根本不把法律条文当回事儿。刚才举的全村男女老少一起来发动哄抢,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其次,警察在执法时其实本质也没有当回事儿。这么多年,每年都有大小的哄抢案,根本没有几个人因为抢劫真正而坐牢。刚才说的这些哄抢财物,法律都规定了,刑法都规定了,有执行吗?啊,当然了,警察对于这种情况也非常难管难办啊,有时确实是法不责众。难道你把全村人都抓了,监狱都放不下这么多人啊?要杜绝抢劫,还是要在根子上改变中国的国民性,树立起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概念。
如果有人去抢劫,哪怕是只抢了一针一线,也会被全村人鄙视,一辈子抬不起头来。你看,还是举刚才这个例子,我们中国往往在全村里一辈子抬不起头来,往往是有些妇女遭受强奸,如果被人知道了,一辈子抬不起头来。从来没听过抢劫犯一辈子抬不起头来,反正强奸案的受害人反而一辈子抬不起头来。真的想一想,这是什么畸形的道德啊!真的是畸形的道德。所以在这种情况下,财产权的保护就变得非常困难。我们可以再举一个例子,我们可以看看这个中国对财产权的保护,这就是著名的吴英案啊。吴英是原来浙江东阳本色集团的董事长。二零零九年,吴英以集资诈骗罪在一审中被判处死刑。二零一二年一月呢,吴英案二审维持了原判。但二审判决后,吴英案成为了法律、法学界人士、知识分子和公众关注的焦点案件。多数人士对吴英案的判决提出质疑啊,对民间借贷的非法性提出反思。因此,到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吴英案就终审改判为死缓了。
二零一四年七月十一号呢,吴英又从死缓减刑到无期徒刑啊,至少留下了一条命。这个案子其实我们湖畔大学内部也讨论过,而且吴英当时很多当事人和湖畔大学很多人都认识。其实吴英即便犯了天大的错,再惨也是罪不至死的。而且最令人惊讶的事情是,当时很多老百姓看到吴英被抓啊,觉得大快人心,管他有没有错呢,是吧?抓了把他财产分了,不是挺好的吗?当地的公安也确实是这么干的。早在吴英案被二审裁定维持死刑的判决下达之前,吴英所拥有的优质资产呐,已经被当地东阳市的公安机关以一种低的瞠目结舌的价格,然后以诸如购买吴英赃物汽车必须十辆打包一起购买的怪诞方式,处理了给特定的出资购买者。
当时浙江的知名律师陈友熙就在微博上发一条微博说,吴英的本色概念酒店至少价值五千万,以四百五十万拍卖成交;三十八辆汽车值两千多万,三百九十万拍卖成交;法拉利汽车值三百七十五万,去向不明;珠宝值七千多万,去向不明;博大新天地商品房定金五百万,去向不明;西宝广场五百万,去向不明了。
中国人往往对待财富和对待富豪,往往都怀着这种打土豪分田地的理念,分田地的理念。像刚才吴英也被打了土豪,分了田地了,这也是甚至是中国几千年来农民起义不断的一个根源。这个不仅牵扯到我们当时在湖畔大学的课程提的问题了,甚至我以前在北大历史系读书的时候,历史系的老师问了我们一个很有趣的问题,就是全世界的所有文明古国中,只有中国一个国家频繁地有农民起义,而且甚至有不少农民起义还建立了自己的政权。其他国家虽然偶尔有农民起义,但是农民起义成功极其罕见。
第二,农民起义能够刮起很大风浪也极其罕见,一般都是一些小规模的骚乱或者暴乱。就从这个角度我们可以看到,其实公民不尊重财产,导致而来的政权和国家往往也没有这么尊重财产。我们以俄罗斯为例,俄罗斯历史上农民起义的数量非常少,而且即便有,基本上也以失败而告终,对俄罗斯并没有造成什么影响。欧洲就更少,欧洲历史上绝大多数时期都是贵族和贵族打仗,例如玫瑰战争、英法百年战争。但中国历史上就不一样,中国任何一个稍微长久些的王朝,差不多都会经历三到四次大规模的农民起义,而且每次都会濒临被推翻的边缘。
为什么会有这种差别?我个人认为就是中国人打心底里不把财产当回事儿,也不把贵族或者有钱人当回事儿。这种思想当然从我们以前课本接受过的教育时候就深深根植于中国人的大脑了,就叫做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你有钱有什么了不起?我抢过来不就行了,对吧?
今天大家听着好像感觉到有些荒谬,但确实几千年来中国人就是这种价值观和人生观,暴力抢劫一抢就抢几千年,而且大家还觉得这是无上光荣的事情,往往觉得打土豪分田地对吧?这是英雄啊,闯王来了不纳粮啊,对吧?闯王来了把有钱都杀了,对吧?有钱东西分给大家,多好啊!这大家觉得闯王是英雄,叫劫富济贫嘛,都是英雄。
极端的比闯王还牛逼的,现在举些例子吧。最极端的是,比方说明末的农民起义军张献忠,这可比闯王还要牛逼十倍。大家知道张献忠,好像张献忠以前写过一首诗吧?整个诗就是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好像一共四十多个杀字吧,就他的一个七言绝句啊,就是“杀”,没有别的。
他攻破了明朝的中都凤阳,击毙了守将张朱国正等人,俘获了凤阳知府容延煊,并当着全百姓的面,隶属他的罪行之后将他处以死刑,砍光了皇陵的十几万株松柏,还铲除周边的建筑物和朱元璋出家的龙泉等等,还拆除了周边的建筑物和朱元璋出家的龙兴寺,最后掘了皇帝的祖坟,同时将凤阳全城的富户杀得一干二净。
大家知道这时候的凤阳百姓是吧?是嚎哭是吧?觉得暴君来了呢是吧?还是有人当面指出张献忠的暴行呢?没有一个人,反而凤阳的百姓叫做无不拍手称快啊。所以呢,以上的现象太正常了,在中国任何一个王朝,甚至不排除今天,这才是让人真正觉得可怕的地方。但凡有了一些财富积累,总会出现一个人振臂一呼,把他们给抢了,结果大家果然就一呼百应啊,一阵疯抢,这个情形就跟今天高速公路上哄抢货物的情况是一模一样。